Everything about 破產
Everything about 破產
Blog Article
債務整合最大的好處是讓你還款更輕鬆!把多筆債務統整至利率較低的銀行,
商會得委派商會會員、會計師或其他專門人員,檢查債務人之財產及簿冊,監督債務人業務之管理,並制止債務人有損債權人利益之行為。
在民事訴訟程序或民事執行程序進行中,法院查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時,得依職權宣告債務人破產。
對於破產財團之財產有優先權之債權,先於他債權而受清償,優先權之債權有同順位者,各按其債權額之比例而受清償。
獲解除破產後,破產人不可取回所有財產,雖則破產解除後,表示破產人已不再是破產人,不再受限於法例對破產人施加的限制和責任;但所有已歸屬破產人的受託人的財產將繼續歸屬破產人的受託人,破產人的受託人將繼續為債權人的利益管理破產人的破產產業。
▲簡單來說,只要目前覺得自己債務負擔太重、還款感到吃力,都可以嘗試來做整合負債
債權人會議時,監督人或監督輔助人,應依據調查結果報告債務人財產、業務之狀況,並陳述對於債務人所提出和解方案之意見。
對於認可和解之裁定,得為抗告。但以曾向法院提出異議或被拒絕參加和解之債權人為限。
前文雖然指出,借錢唔還大多數時間只可透過民事方法或追討,但如果可以證明債仔是明知自己無能力還款又去借貸、手頭有錢故意不還、甚至早有預謀捲款潛逃,則可以控告其干犯《盜竊罪條例》第16A條的欺詐罪。
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,破產人的所有財產(不論在世界任何地方),包括破產人就任何家庭居所佔有的份額,將會歸屬破產人的破產案受託人,並會一直歸屬破產人的受託人直至破產人的破產產業管理完結。解除破產並不等同破產人的受託人已完成破產人的產業管理。
根據《破產條例》的條文,破產管理署署長須就破產人的破產令在憲報和兩份報章(中英文各一份)上刊登公告。破產管理署署長亦須把破產人的破產記錄載入登記冊,供公眾在繳付訂明的費用後查閱。法例並無列明該記錄可從上述登記冊移除。
破產後果將影響信用評級,並使債務人難以獲得貸款或任何其他類型的信用卡。
稅季攻略:稅貸用途|稅務貸款 |財務公司稅貸|報稅表點填|報稅表填錯 |繳稅方法 債務重組 |信用卡交稅|延遲交稅 |扣稅三寶
破產受託人/破產管理署會根據破產人士的生活需要,批出每月可用的生活費用,滿足破產人士和其受養人衣、食、住、行生活開支上的需要。